1、根据公文处理要求分类,可以将公文分为办件和阅件。办件指需要领导批示或下级领导办理的文件,常用词有“阅示”、“阅处”、“阅办”等。阅件指需要下级承办的文件,使用“阅办”或“请阅办”的词语。
2、办件中,如果需要领导批示的,使用“阅示”词语。例如:“请张总裁阅示”。如果需要下级领导办理的,使用“阅处”词语。例如:“请办公室张三主任阅处。”如果需要下属办理的,使用“阅办”词语。例如:“请张三同志阅办。”
3、阅件中,阅办和阅处没有太大区别,由负责“阅办”或“阅处”的下级领导组织部门人员将事项处理完毕即可。
4、根据公文内容的处理要求分类主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,划分为命令(令)、决定、公告、通告、通知、通报、决议、报告、请示、批复、意见、函、纪要、决议、公报15大类。指挥性公文包括命令、决议、决定和批复,知照性公文包括公告、公报、通知和通报,记录性公文主要是会议纪要。